黑米ニャ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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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忘羡】命里有时终须有(26)

现代 非严谨 不专业 医疗剧。重生梗。

神经外科主任叽 x 小透明住院医羡       伪年上


第二十六章


“我其实不姓蓝。”青年的声音从门板后传来,带着一丝病中特有的孱弱,却更显得真挚。“我的姓,是外婆为了感谢我家的一个恩人,特地在我十四岁那年给改的。”

“啥?你家承了谁那么大的恩,居然连姓都改了?”金凌的声音里尽是不可思议。

“我父亲在我两三岁的时候就过世了。”蓝思追平静地讲述起来。“他活着的时候,做过些不光彩的事情。具体我也不太清楚,大概是赌钱吸毒之类的,家底败光了,还拖垮了村里好几户人,最后他自己也没活下去。

那段时间,家里没钱,特别困难,外婆说,当时真的是揭不开锅,差一点就活不下去了。幸亏遇见了那个人,我们祖孙俩才没有饿死。

那个人一直供我小学,十几年没间断过。我十四岁那年,突然高烧不退,在我们镇里的医院看病,医生都说是感冒,但却总是好不了,烧的人半夜都在发抖。外婆害怕出事,又无法可想,只好给他打电话。外婆说,她从来没有打过那个号码,因为对方给得实在是很多了,她不能恬不知耻地还去讨要更多,但那一次她真的走投无路,觉得要是再拖下去,我可能就要死了。

其实打电话的时候她也没有抱着太多的希望,毕竟生死有命,只是想着要是不行了,至少让我跟对方说几句话。对谁知方接了电话,二话不说就找人把我们送到了省里的医院,还联系了医生。后来确诊是流行性出血热。现在我们都知道,那个病就是跟时间抢命。”

“这么夸张……”金凌小声说,“那,你的妈妈呢?”

“羊水栓塞。我出生后不到两小时就去了。”蓝思追语气平静地说。

病房里一阵沉默。半晌,金凌才又开口:“那后来你见到你哪位资助人了?”

“没有。他不是我家乡本地人,小时候见到我也是因为恰巧在那边办事。外婆说,除了一个电话号码,对方从来没有透露过任何跟自己有关的事情。她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,只是在那次通话时,听到旁边有人叫了声‘蓝先生’。她觉得,人要知恩图报,我爸又是那个样……所以就把我的姓改成了‘蓝’。”

又是一阵沉默。魏无羡满心惊异,刚想说:“真巧啊蓝湛,居然跟你同姓!”侧过脸,却和蓝忘机看了个对眼。

对方的眼神太过于平静,魏无羡心头一动,难道这段往事蓝忘机早就知道?

而此时,蓝思追又开始继续说了下去。

“七年前我高考,我的资助人给我写信,给我提建议,跟我一起选志愿。我考上云深,向他报喜,他还给我买了电脑作为奖励。我真的特别感谢他。我们老家,孩子在小时候都不起大名,只叫一个小名,说好养活,直到成年才由家里的父辈正式赐名。而我的父母都去世了,家里也没有其他亲戚……”

“所以,‘思追’……”

“对。是我的资助人给我起的大名。他没有明说这两个字的意义,但是我相信,这是‘不忘过往,更追前程’的好寓意。”

“真是个好名字。”金凌喃喃地说。

 “嗯。我很喜欢。”蓝思追低声说。“蓝先生跟我聊过很多。我能感觉到,他不是喜欢聊天的人。他的信都不长,自我上初中开始,便是用打印机整整齐齐地印好寄过来的。字斟句酌,字字珠玑,没有一句废话,却处处替我着想。他跟我说,磨难不可避免,做事但凭本心,不应妄自菲薄,但须得认清自我。因此这次手术,我不怪你。真的,你也不要怪自己。生病不及时治疗是我自己的责任,而让你做我的主刀医生也是我自己的选择。我们都一样,每个人都曾经是新兵,如果做事只考虑自己,那也就不会有身边那些成就你的人了。所以金凌,你不用自责。”

“我……”

“你知道吗?能上大学,当医生,是我曾经不敢想象的幸福时光。我是一个不起眼的农村小子,无父无母,像我这样的孩子,在我们那里不是被饿死,就是早早地下地干农活,或者到城里搬砖打工去了。哪能像我一样,在大医院治病救人呢?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想学医,蓝先生知道了,立刻为我写了推荐信。他对我如兄如父,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。我被别人成就过,那自己付出一点点去成就别人又算什么呢?何况我的病也治好了,手术是成功的,还附带送了一个疑难杂症,简直有百利而无一害。所以你还有什么好纠结的?赶快偷笑才对啊!”

蓝思追话音落下,金凌却没有接口。长久的沉默过后,魏无羡从门缝里听见了一声细不可闻的抽泣。

屋内的两人都不再说话。魏无羡也轻轻吐了口气,离开门板直起身,看向身旁的人,突然一笑。

“是你吧。”他上前一步,凑到对方耳边,轻声说:“你就是那个‘蓝先生’。”

蓝忘机没说话,只是伸手扶稳了他的肩膀。他的目色很深很沉,安静的像一泓水,魏无羡仰头看着,两人呼吸交错,恍惚间有种想要亲吻上去的冲动。

“魏婴。”他听见对方的声音,低沉地缠绕在耳边。“你还记得温苑吗?”

魏无羡一怔。

他当然记得。那是他生前资助过的一个孩子。说起这段经历,也颇有些神奇。高中毕业那年,江枫眠要到北方出差,魏无羡刚挣脱高考的牢笼,心痒痒地恨不得踩上风火轮游遍大江南北才好。江枫眠心细,发现了他的渴盼,便带着他一起去了。

那次旅行的目的地是北方的一个小县城。江枫眠的公司和这里的县政府有一个小的合作项目,他来开会,魏无羡就在小城里四处撒欢。那个县城不大,有些老旧,就像北方无数个工业城镇那样,靠着一条大江,几条主干道贯穿全城。楼房不高不矮,不疏不密,方正平直,一眼望去,全城除了临街那一片高矮不一毫不起眼的楼区之外,就剩下星星点点缀在平原上的火柴盒一般的小屋子。

魏无羡在街道上百无聊赖地乱逛。也没什么好玩的,毕竟江枫眠是来工作,必定不会选一个旅游胜地落脚。在这里呆了三天,他早已经对这个小城感到腻歪了,唯一让他感兴趣的就是路边小摊上卖的烤肉。一根红柳枝子穿一串儿肉,洒满孜然和辣椒,烤的油香四溢。他举着一串儿,站在路边啃,七月的骄阳泼洒在地面上,却被北方沁着尘土的空气染得温度刚好。

肉很好吃,时间充足,他觉得很满足。

正当他啃完最后一块肉,找个垃圾箱准备扔掉签子时,突然被一阵奇怪的“窸窸窣窣”的声音吸引了注意。

他攥着签子,绕到垃圾桶背后。北方人性情豪爽,连带他们使用的物品都充斥着一种豪迈的气势,那垃圾桶是巨大的铁皮车斗一般的庞然大物,可以装下七八个大人,这样的垃圾箱,每个街区都放着一个,四面邻里都把生活垃圾集中到此处。此时,里面大半已经填满了各色污物,烂熟的瓜皮,发臭的鸡蛋,还有红红绿绿各色肮脏的塑料袋,沤在一汪黢黑的污水里,夹杂着腥臭味,顺着洞开的豁口蔓延出来。

魏无羡捏着鼻子绕到豁口边上。声音是从那里边传出来的,他探头往里瞧,只见塑料袋的小山后面,有什么东西一拱一拱的在动。随后,垃圾桶里传出幼童微弱的哭声。

那里面,竟然有个孩子!

孩子大概两三岁,嘴里叼着一块烂西瓜,边嗦边哭,泪水糊在脏兮兮的脸上,冲出几道嫩白的沟壑。脚上只穿着一只鞋,身上的衣服脏的看不出颜色,但却是部件齐全,衣服也不破烂,不像是常年流浪的样子。手脚都有破口,膝盖的皮蹭掉了一大片,倒像是走丢了,饿的不行才钻进了垃圾桶。

孩子已经哭得嗓子嘶哑,脏不拉几地在垃圾堆里直翻白眼。看着那小家伙,17岁的小魏无羡手足无措,但又觉得无论如何不能不管,想了半天,把他带回了自己居住的宾馆。

他给小家伙洗了个热水澡,喂了他一盒牛奶。小家伙脑袋很大,身上却是瘦骨嶙峋,一层薄薄的皮肤包裹着细瘦的骨头你,摸上去硌手。小家伙浑身都是擦伤和破口,不知道自己饿了多久,抱着奶喝的把自己呛得直咳,却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就睡着了。

魏无羡这才想起报警。

警察上门时,小家伙还在他怀里睡着,可能是做了噩梦,一抽一抽的,小手死死地攥着他的手指不放。孩子的外婆找跟着一起来了,一看到魏无羡,双腿一软就冲他跪了下去。

那瘦小的中年女人已经哭得流不出眼泪。这孩子是他唯一的外孙,父母双亡。她为了养活孩子,除了耕种家里那几亩薄田,她什么杂活都干。带着孩子到城里做服务员,当清洁工,没料到三天前她进城卖废品,就一个数钱的空档,一转头,孩子就不见了。

她到处寻找,急的几乎疯掉。她想,要是孩子找不回来,那自己也不要活了,没想到天可怜见,竟然让魏无羡在垃圾桶把小家伙捡了回来。

这昏天暗地的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,魏无羡无从猜测,但孩子凸出的肋骨和老人深陷的脸颊,却暴露了祖孙俩生活的艰难。不知为何,他忽然想起了自己,想起父母去世后在福利院那两年的生活。虽然有吃有住,但永远吃不饱,床板硌着骨头,夏天黏湿闷热的空气,冬天冷气钻入薄被,冻得脑袋针扎一样地疼。他看着怀里熟睡的孩子,自然而然地做出了那个决定。

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,连同写着自己手机号的纸片一起塞给了婆婆。从那以后,他每个月都给他们寄钱,一开始是从生活费里省,后来,那个叫温苑的孩子上学了,他就课余打工挣钱给他付学费。工作以后,他寄钱之余,也常买些小东西给温苑,像好看的文具,男孩子喜欢的球鞋,还有各种书籍。他时常收到对方寄来的信,稚嫩的文字,从歪歪扭扭到整齐干净。那些信他都好好地守着,看着温苑健康地成长,他就觉得像是补偿了曾经的那个缺吃少穿没人疼爱的自己。

“我自杀的那年,阿苑正好上初中。当时兵荒马乱的,完全把他给忘了。没想到这些年,竟然是你在照顾他。”魏无羡看着蓝忘机,满脸感慨。

两人已经离开了医院回到了家。蓝忘机拿出这些年温苑寄来的信,又摊开一本影集。里面是对方从小到大的照片,从上幼儿园的第一天,到带着学士帽举着毕业证站在云深大学的门前。魏无羡轻轻抚过里面的每一张笑料,感慨万千。

“这个,是当时把阿苑交给婆婆以后,警察拍的存档照。你看他那时候好小,个头只有三四岁,其实已经五岁了。瘦得不得了,萝卜头一样。没想到这么多年,竟然也长成了大小伙子。”

“嗯。”蓝忘机凝视着影集最前面的合照。二十多年前的魏无羡还是个半大的少年,满身青涩,笑容却灿烂得耀眼。阿苑在他怀里睡着,攥着他的手指头,温婆婆在一片,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,脸上是失而复得的幸福。

“后来你怎么联系上他们的?”魏无羡想起蓝思追的话,“思追生病那次,婆婆应该是给我的手机打了电话才对……”

“我一直拿着你的手机。”蓝忘机轻声道。“你走的太突然,有很多事情……”他顿了顿,似乎被回忆烫了一下似得,有些艰难地吸了口气,这才继续道:“没过多久,大概一年以后,我接到了温婆婆的电话。”

“一年?”魏无羡心头一颤,不明不白地酸了一下。“这时间可不短。”

蓝忘机抬眼看着魏无羡的侧脸。因为受伤卧床,那人最近又瘦了些,颌骨的线条更加清晰,在日光灯下,隐约泛着青白的光,像一块剔透的玉。蓝忘机被心上人的侧颜晃了神,不自觉地透露了心声:“我舍不得。”

“可是你怎么知道温苑的身份?资助他的事情我连江叔叔都没说……”

魏无羡满心翻腾着上辈子的回忆,蓝忘机微不可查的小心思竟就这样让他漏了过去。

蓝忘机自觉失语,又发现魏无羡没听见,心里悄悄松了口气,却又不经意地体会到一丝落寞。

 “你的遗物是我和江澄一起整理的。有些东西他不想留,扔了又可惜,我就拿回来了。除了这本相册,还有一些你们往来的信件。”他很轻地摩挲了一下那张合照,按下自己的小心思,起身拿来了一叠信封,递给魏无羡:“阿苑很聪明,又肯努力,是个好孩子。你走的太匆忙,留下这个孩子,他需要帮助,所以我就按照你以前的样子,继续给他寄钱。”

魏无羡抬起头,怔怔地看着蓝忘机,睫毛挂着一丝迷蒙的水雾。上辈子结束得太惨烈,也太匆忙,而新的人生又开始得毫无防备,以至于几个月以来,他都没有好好想过自己的死亡。他不知道自己死后江澄过的怎么样,金凌又过的怎么样,还有其他与他的人生有过交集的人,在这没有了魏无羡的十三年间,生活是否发生了变化。

现在回想,从飞身跳下到死亡之间,短短的十几秒钟,他并没有后悔过,只是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26个年头里出现过的许多张脸,他早逝的双亲,江枫眠夫妇,江厌离,金子轩,江澄,蓝忘机,却唯独忘了那个有过一面之缘、却把他当做绳索、在泥沼里挣扎着成长着的温苑。

他只来得及像走马灯一般地再看他们一眼,人生就到了尽头,实在没有机会好好想想,他们今后会怎样。

此刻,纷繁的思绪倏然涌来,魏无羡躲闪不及,被砸了个正着,一时怔在原地,不知如何是好。

他突然觉得,自己不管不顾地死了,丢下了这个世界,现在看来,真是非常不负责任。

“谢谢。”他低下头,装作看照片,努力掩饰着声音中的苦涩:“这么多年,多亏你照顾阿苑。”

说罢,他随便打开一封信,使劲眨着眼睛,强迫自己去读。信纸上写满了稚嫩的文字,但他却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。他向来是遇事不往心里搁的性格,车到山前必有路,人生得意须尽欢,有些事儿做不做都容易纠结,那就别想,做了再说,反正人总是想的比做的多,所以少想点儿,多干点儿,人生总没有过不去的坎儿。以前他向来是这么过的,但死过一次,总不能一点儿长进都没有,魏无羡后知后觉地发现,人类之所以会思考有理智,就是为了在遵循着本能着向前冲的时候,能给自己上一道镣铐。

他在选择死亡的时候,好像并不冲动。是的,那时候他不激动,不生气,情绪甚至都没有什么起伏波澜。病人害怕他,家属嫌弃他,同事讨厌他,而江澄则希望他赶快去死。那一刻的世界,似乎没有一个人需要他。

他心如死水。

可是他忘记了,在隔着大半个华夏的辽西,还有一个孩子,一心一意地崇敬着他,等待着他。

这一刻,他的心脏好像惊醒了一般,突然凶猛地抽搐了起来,让他再无法装作若无其事,捂着胸口弯下腰去。

“魏婴?”见他不对劲,蓝忘机顾不得其他,赶忙把人扶住,捞进怀里,“你怎么了?哪儿不舒服?”

“蓝湛,”他忍着似乎要冲破胸口翻腾而出的心跳,艰难地吸了口气,有些茫然地说:“我是不是,太不负责任了?”

---------------TBC--------------

不知道为什么,这一章写着写着变成了探讨人生。明明想来个小甜饼推动一下忘羡的感情......

有时候我文的走向就是这么自由放浪(笑哭)

关于羡的死亡,其实我一直都很回避去写。一个人要放弃生命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,同理,置之死地而后生也并不容易。

生死的问题,其实应该在羡刚穿越到这辈子的时候就要考虑的,但我最终选择了搁置,给他一点时间,自我保护和适应生活。

重生的人怎样看待自己的死亡,这件事很难想象,我想了很久也不得其所,只好一直搁置。

和阿苑重逢,不知道算不算一个适合的点。我想,人们选择死亡,大部分是因为“人间不值得”和“自己没资格”这两方面的糅合。而阿苑却是一心一意地需要着敬爱着羡的,可惜那时候他并不知道。

如果他知道,也许就不会那么干脆地走向极端吧。

无论如何,过了这一关,接下来的人生也许才能更好地走下去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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